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副研究员余逸群指出--我们不少家长可能觉得,同半大不小的孩子们谈论"生命教育"、"生命意义"这个玄而又玄的问题,似乎太早了,他们还无法理解,反而会搅乱了他们的思想,使他们云里雾里,不知所从。其实,从儿童时代起,初谙人事的孩子通过书本知识、大众传媒、成人的无意说教,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知道一些什么是生和什么是死了。等他们再长大一点,成长为少年,随着自我观念的萌生,"我是谁"、"我为什么而生"这样一些涉及生命价值的问题,也同时产生了。如果家长不能适时指导他们做出正确的解释,各种类似"为父母而活"、"为得到老师的赞赏而活"等糊涂观念,就会充塞他们的脑海。另外,青春期的孩子独立意识增强,有按自己意志行事的强烈愿望,他们的感情容易激动,会在冲动的情绪下不顾一切地去行动,容易固执、偏见、蛮干,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容易走极端,导致青春凋谢的悲剧。
长期以来,我们的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只重视对青少年的应试教育、成才教育,而忽视生命教育,缺乏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,成长于这种环境的青少年很难有一种人文的自觉,很难懂得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。这就要求我们家长要对青少年进行"生命教育",健全其人格,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,让每一个青少年懂得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,它是人生最宝贵的,从而让青少年珍惜生命,正确对待危机,勇敢地面对现实,增强抗挫折承受力,使青少年学会掌握自我心理调整、自我控制的方法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出危害他人、危害社会以及危害自身的行为。
让孩子的生命更有质量
上海市社科院副研究员陆震指出--如果一个学生,一个孩子,因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等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原因,生活得很痛苦,很自卑,很委屈,很失望,很恐惧,很孤独,很无助,处于一种被抛弃的状态或一种被人抛弃的绝望感觉之中,这个学生、这个孩子的生命质量就很差,他即使没有自残、自杀,他的这种生命状态也不能算是生活,而只不过是活着。造成孩子这种状况的成年人,不管他是谁,都是一种罪过。事实上,处在这种状态下的孩子随时都有自杀的可能,因为生活对他们,分分秒秒都无比艰难凄苦。不幸而可怕的是,我们的一些家长甚至教师常常对此视而不见、听而不闻,甚至"出于好心",自觉不自觉地将孩子、学生推入那种痛苦的境地。这种状况该改变了,这种局面该结束了。如果我们真的是为了孩子、学生,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首先就应使他们的生命有质量,生活得开开心心,让痛苦、自卑、委屈、失望、恐惧、孤独远离他们,一个没有了这些阴暗重负的生命就是有质量的生命。其实,成年人又何尝不是如此!为了做到这一点,我们千万不要给孩子施加太大的压力,不要让孩子累得没有喘气的时间,不要让孩子为难,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,不要给孩子提力所不能及的要求,不要对孩子冷漠,不要让孩子失望,不要对孩子动粗耍蛮,不要使孩子自卑。而且,由于孩子比大人脆弱得多,所以在这些方面,都应把孩子承受力的极限,定在成年人承受力一半的限度上。这个世界上每一个活着的人都应该明白,孩子的生命质量有多高,我们这个世界就有多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