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,现有甲方:##学校与乙方共同签订如下《教师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》:
1.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工作法规和学校的《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》中有关规定。
2.教师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,做到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”,确保学生的安全。
3.教师在教学中,要注意学生的安全,特别是体育课、自然实验课,更加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保证学生安全和教学的顺利进行。
4.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,防火、防水、用电等安全教育,特别是放学路上交通安全,教育学生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,遵守交通规则。
5.教师在教学中,如发现教室电器等存在危险时,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或及时向总务处做好维修工作,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。
6.科技活动课,劳技课,队活课及体育课、课间操等,教师必须在场作指导,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,如擅自离开岗位,学生发生事故,任何教师应负担全部责任,并负担经济赔偿责任,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7.教师在校工作或在组织教学活动时,如果发生意外,教师应当首先想到学生的安全,要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学生的工作,对于只顾个人安全,不顾学生安全而逃离现场的教师,学校楚给与通报批评外,扣除期末全部奖金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8.学校举行集会或大型活动时,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到场,带好和管理好自己所教班级的学生,做好进场和退场时的管理工作,保持进出畅通,防止学生拥挤相互挤压群死群伤。
9.班主任教师必须对学生在课间的安全负全责,禁止学生在课间攀爬走廊前面的防护栏,禁止学生在课间追赶打闹,杜绝课间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此责任书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(签名)____________
负责人签名: 2008年2月2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