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意识不等于品牌消费,不鼓励孩子攀比品牌,不等于没有必要培养孩子的品牌意识。从理性消费的角度,有“品牌意识”并不是“缺点”。真正的品牌常常代表了时尚与品质的统一,代表了一种企业文化,代表了优质的售后服务,代表了“顾客至上”的经营理念等许多“附加价值”。健全的品牌意识中包含了知识产权的尊重,包含了对品牌附加价值的理解,而不仅仅是“拥有的满足”。有品牌意识并不意味着立即消费品牌。因为品牌消费常常意味着较高的消费水平。而高消费不应当属于没有劳动创造的未成年人。
孩子有权利欣赏品牌,喜欢品牌,但没有权利超前消费品牌—即便家庭经济条件允许也不应当鼓励孩子这样做,除非性价比可以接受,而且是确实需要的前提下。
对于绝大多数为孩子攀比品牌而苦恼的家长来说,更好的办法是引导孩子克服品牌消费背后的虚荣心,帮助孩子明白品牌包装本身并不提升一个人的价值,知识,能力,美德才是永恒的财富。有能力用自己的劳动挣来自己喜欢的品牌无可指责,要求用他人的劳动满足自己消费的需要,则是一种非分之想。
品牌背后的成功故事对孩子成长的意义远远大于品牌本身。鼓励孩子发奋努力,让孩子成为品牌或者创造品牌,可以有效地把孩子对品牌的痴迷转化成一种进步的动力。